为更好地推进政(企)务公开工作,发挥互动平台作用,保障员工群众意见建议得到有效反馈,制定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
通过公开互动平台评论、意见箱、电话、请示以及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为主,辅助以发放征求意见表、电子信箱等形式,收集广大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加强对意见的梳理,进行归类。
二、意见处理
对员工、群众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由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给予答复;对涉及具体业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程序认真办理,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公开办报告,原则上一周内办结; 对涉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解释原因。
三、意见反馈
对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要以适当形式进行答复。对署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答复的部门一般应定向反馈,并可进一步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