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公安局信息化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必威体育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5 10:07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项目编号:GHSZGA-2024001-重1   

项目名称:必威体育公安局信息化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

成交费率:4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必威体育公安局信息化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必威体育公安局信息工程、总图专业工程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统筹协调及后续服务;含同其他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以内)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必威体育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联系人:工,联系方式:1894992424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必威体育公安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必威体育公安局     

 址:必威体育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

联系方式:     18255702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   必威体育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18949924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1894992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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