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08-00015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必威体育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8-05 16:02
文  号: 宿政办发〔2020〕7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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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必威体育政府政务公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05 16:02 编辑:政府信息公开

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20710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728       

 

 

 

健康宿州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加快推进健康宿州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30年,健康促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与全省同步位列全国先进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卫生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等健康知识。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知识传播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30%(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孕妇、学生、老年人等)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饮食场所,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加强营养监测和膳食指导,在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餐厅建设试点,继续在贫困县区开展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和减糖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诊室)。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局、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建设,推广体育健身项目。完善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在城市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积极打造宿州特色品牌体育赛事,着力提升活动社会影响力。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92.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1%以上。(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妇联、团市委)

4.实施控烟行动。利用卫生健康主题日开展控烟宣传,向个人和家庭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积极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广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持续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烟草专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妇联、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制度,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团市委)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建立完善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以健康社区(单位、学校)为载体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提倡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等覆盖面,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持续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培训。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逐步扩大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覆盖面。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以下和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8/10万以下和12/10万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强化近视、龋齿、肥胖等防控。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按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完善市、县(区)、校三级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推进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体系支撑。推动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落实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与老年健康相关的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人才。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加强机构、场所和相关队伍建设,完善家庭病床收费和服务管理政策,引导家庭医生优先与老年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呼救知识技能。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力度,将慢病筛查、风险评估、健康干预和恢复、健康理念宣传和教育有机结合,构建患者为主、医患互动、社会支持的慢病管理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广泛宣传抗癌防癌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意识。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着眼重点癌种、高危人群和贫困县区,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癌症数据分析研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推进肿瘤精准治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积极推进肿瘤专科医院建设,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强癌症晚期临终关怀和护理,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指导开展早期干预治疗和呼吸康复锻炼,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人员培训和相关诊治设备、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掌握自身血糖状况。开展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探索各级医疗机构建立首诊测血糖制度,鼓励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糖尿病管理项目。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控制传播途径,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加大救治救助力度,控制和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水平。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地方病防治,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推动传染病防治新项目、新技术研发。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市、县(区)疾控传染病检测能力、应急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局、宿州火车站、高铁宿州东站)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健康宿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宿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县区要将落实健康宿州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

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宿州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捐资,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

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行动落实。加强科技支撑,针对行动实施中的关键技术,加强攻关研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强化信息支撑,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相关健康信息。

(四)推进医防融合。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加强医疗和预防职能相融合,推进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预防为主、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转变。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同步调整财政补偿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强化对医院功能转变的支持,提高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在保障和促进健康方面的使用效率。

(五)注重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推进健康宿州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

监测评估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区按要求制定本地监测评估办法。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

考核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区政府按要求制定对下一级政府考核办法,按照考核指标框架对重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20年开展试考核。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

 

附件:1.健康宿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2.健康宿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名单

 

 

 

 

 

 


附件1

 

健康宿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    标

基期水平

2022

目标值

2030

目标值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

77.7

79

2

婴儿死亡率(

3.26

≤7.5

≤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77

≤9.5

≤6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0.68

≤18

≤12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86

≥92.2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9.27

≥22

≥30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7

≥41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9

≤13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72

2.6

3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5

25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49.24

≥70

≥8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80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80

≥9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50

≥6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70

≥9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80

≥9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下降

持续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50

≥9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7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7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100,70

100,8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3.24

90

 


附件2

 

健康宿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名单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甘大庆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学东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品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邵长凯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淑和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二级调研员

晏荣会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郭曙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周保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刘欢迎      市自然资源局政治部主任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孙金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

端祥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晓君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杨战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新菊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德宽      市医保局副局长

胡兴旺   市城管局四级调研员

罗林友      市扶贫局副局长

张建华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

        宿州火车站站长

张凤清      高铁宿州东站站长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杨存良      拂晓报社副总编辑

        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副主席

朱克鹏      市科协副主席

        市残联副理事长

推进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组成(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洲(兼任)、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郑超(兼任)、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庆民任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庆民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宿州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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